江苏关于对无有效(第一批)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动态标记的公告
时间:2026-06-25 17:45
南通市木林森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1613家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我厅近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结果,你单位无建筑业企业资质时间已超过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规定已无法从事建筑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联动监管,即日起,我厅将对你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进行标记,若你单位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重新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且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相关要求(包括法人持有A证、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达到附件2要求等),可通过邮箱、电话等方式告知我厅,我厅核实后将把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标记予以恢复。
联系电话:025-51868639;025-51868636。
电子邮箱:61940623@qq.com
附件:
2.房屋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资质企业“安管人员”配备数量要求.xlsx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6月24日
原文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