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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关于发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登记和业绩备案工作流程的通知

时间:2026-05-09 17:04

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要求,为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健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录,以及省外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下简称“省外企业”)在我省承接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备案管理,现将本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下简称“本省企业”)信息登记和省外企业在我省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备案的工作流程发布如下:

一、本省企业信息登记流程

(一)登录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cx.jlsjsxxw.com:8084)

(二)进入平台后点击“本省企业入口”

(三)进入系统后点击“企业信息”进行填写后点击上报,

二、省外企业在我省承接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备案流程

(一)登录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cx.jlsjsxxw.com:8084)

(二)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入吉企业入口”

(三)点击外省企业注册

(四)填报入吉企业相关内容和材料,上报注册申请。并下载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软件

(五)通过步骤 2 查询注册结果,注册通过后。安装“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软件,使用注册时的账号密码登录

(六)登录软件后,完善入吉企业基本信息和驻吉地址信息

(七)在“入吉企业管理”中,申请承接业务备案

(八)填写承接业务信息与相关材料后,点击“上报”

(九)上报后第二天,可在吉林省监管平台查询结果

三、工作要求

(一)为做好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公开工作,健全企业信息管理制度,本省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省外企业在我省承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应当自承接业务之日起 30 日内业绩备案。

(二)企业对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良行为记入企业社会信用档案。

联系人:韩志刚 联系电话:0431-88940910

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26 年 4 月 29 日

原文来源:吉林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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